35℃以上缩短劳动者连续工作时间,40℃以上停止室外作业,不得将工人安排进入在建工程内住宿……8月4日,市城乡建设局下发通知,结合目前全市防汛相关要求,加强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应对,做好全市建筑施工夏季防暑降温应急措施,保障广大一线工人身心健康。
气温40℃以上停止室外露天作业
按照通知要求,各作业单位必须按照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信息,严格遵守高温作业时间要求。
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施工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因生产工艺要求、应急抢险需要,不能按规定停止高温作业的单位,应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减少高温接触时间,同时做好防止高温中暑的应急准备。
不得将工人安排进入在建工程内住宿
高温期间,全市各在建项目要做到合理安排工序和工作量,适当调整作息时间,采取“干两头、歇中间”的方法,严格控制室外作业时间,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在抓好“干两头、歇中间”的同时,要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重点管理,尤其是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司机,要与作业工人作息时间一致。
休息时段,施工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要关门上锁,严防无证人员随意开机。作业区和宿舍区须保证良好的防暑降温条件,特别是地下室、人工挖孔桩、管道等密闭的作业环境,要保证通风措施;工地办公室、休息室和职工宿舍要做到宽敞、明亮、通风,配备淋浴间,有条件的可配置饮水机、电冰箱、空调等防暑降温设备。
各工程项目部不得以职工宿舍闷热为由,擅自将职工安排进入在建工程内住宿休息。要在施工现场提供足够茶水、清凉饮料,并在施工现场配备急救器材和药品;要严格控制加班加点,避免疲劳作业。
制定中暑、食物中*急救应急预案
高温天气下,全市工地要按照夏季消防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特别要加大对施工工地中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消防安全重点场所检查、巡查,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各在建项目要建立健全预警制度,根据夏季施工特点,制定相应防范措施。做好高温预警发布和响应工作,根据高温预警、天气变化等情况合理安排工期,落实预防措施,特别是遇到高温、暴雨等极端天气时,要及时采取停止施工、撤离人员等措施。
做好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针对性地制定中暑、食物中*急救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按照预案及时处置;发生中暑人员,要及时就近送医救治。发生险情和事故,必须立即按照相关规定上报信息,并在第一时间进行现场处置,严防事故扩大和次生事故发生。(来源:江淮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