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剂中毒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胶州人注意青岛抽检水产不合格名单 [复制链接]

1#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根据全市食品生产安全集中检查工作安排,近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开展对全市生产环节水产加工品、粮食加工品等进行专项监督抽检,共抽检样品批次(包括水产加工品75批次、粮食加工品66批次,其他食品20批次),发现10批次样品不合格,合格率为93.78%。其中,粮食加工品样品全部合格,合格率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要求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完成整改,并实施行*处罚。

不合格指标解读:

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是食品中安全性指标,是影响产品质量问题的常见指标。菌落总数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卫生质量的优劣,大肠菌群的高低反映加工过程中粪便污染的程度,是评价产品及食品卫生质量的重要指标,目前以被世界广泛应用于食品卫生工作中。

二氧化硫残留:水产品中普遍使用焦亚硫酸钠作为防腐剂,会导致水产品中二氧化硫残留超标。现代医学断定,二氧化硫不但对人体的呼吸系统会造成致命的影响,而且对人体其他器官也会带来严重的不良影响,直接危害人类健康。

亚硫酸盐:二氧化硫遇水会形成亚硫酸盐。亚硫酸盐的*性较小,人少量摄取亚硫酸盐时,会在体内迅速氧化成硫酸盐,排出体外。但是过量摄取将可能损害肠胃和肝脏,引起头痛或造成激烈腹泻。人体长期摄入二氧化硫残留过高的食品,会破坏维生素B1,引起慢性中*,引发支气管痉挛。食用过量的二氧化硫可能造成呼吸困难、呕吐等症状,还可能引发哮喘。

柠檬*:是人工合成的偶氮类染料,一般用作*色着色剂,在饮料、食品、药品、化妆品、日用品中用得很多。柠檬*的主要危害是过敏反应,出现焦虑、偏头痛、忧郁症、视觉模糊、发痒、四肢无力、哮喘、荨麻疹、睡眠失常等症状。摄入柠檬*对肝脏、肾脏、胃壁都有不良影响,甚至在剂量很低时肝脏、肾脏的功能都出现不良反应。

干制水产品:是以鲜、冻鱼、虾、贝类、头足类、海水藻类等水产品为原料经干燥或脱水方法除去产品中的水分、或配以其他工艺(调味、焙烤、轧松等)加工制成的即食或非即食产品。目前市场上销售的产品主要有两类:1、产品经清洗、调味蒸煮等预处理后干燥加工而成产品,工艺相对简单,分为即食与非即食,主要包括虾米、鱿鱼干、干贝、干海带、紫菜等。2、产品经清洗、蒸煮、切片等预处理后再经调味、焙烤、轧松等工序加工而成的水产干制品,这类产品工艺相对复杂,一般为烤鱼片、鱿鱼丝、海苔、休闲鱼干等。

注意!青岛这13家游泳场所水质不合格!(名单)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近期,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组织对全市家游泳场所开展了专项检查,共抽检了游泳池水样份。结果显示,水质总合格率为89.2%,其中成人游泳场所水质合格率为97.2%,婴幼儿游泳场所水质合格率为63.6%。

本次专项整治,共监督检查和采样检测全市游泳场所家,其中成人游泳场所64家,婴幼儿游泳场所37家。从现场监督检查总体情况看,大部分单位均能够按照卫生规范要求对经营场所空气质量及游泳池水质进行检测。但检查中也发现,个别游泳场所仍存在着一些违规操作现象,主要表现在:个别单位的从业人员未按要求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上岗;部分单位对游泳池水质的检测和消*情况记录不规范;部分单位禁泳标识设置不规范等。

在家游泳场所的份游泳池水样中,成人游泳场所水样份,婴幼儿游泳场所水样44份。通过实验室水质检验,有份水样合格,水质总合格率为89.2%,其中成人游泳场所水质合格率为97.2%,婴幼儿游泳场所水质合格率为63.6%。水质监测不合格的游泳场所有13家,其中成人游泳场所1家,婴幼儿游泳场所12家;水质不合格项目主要是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和尿素,超过国家卫生标准要求。

针对婴幼儿游泳场所水质问题,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对婴幼儿游泳池的卫生监管一直以来都是我市游泳场所卫生监管的重点和难点,婴幼儿游泳场所准入门槛低,婴幼儿游泳场所经营者普遍缺少卫生知识和安全意识,容易产生一些危害事故的发生。

市卫生计生委提醒婴幼儿游泳场所消费者,在选择婴幼儿游泳场所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是资质看“三证”。正规的婴儿游泳馆应该具备“三证”,即卫生许可证、健康证、检测报告。

二是水质看“公示”。婴幼儿游泳场所经营者在泳池开放期间应定期对游泳池进行水质检测,检测频率为每月不少于1次,检测结果应公示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另外,婴幼儿游泳场所经营者还应每年对经营场所的空气质量、微小气候、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检测,并按规定公示检测结果。

三是规范看布局。单项经营的婴幼儿游泳场所,面积应不小于25m2。多项经营的婴幼儿游泳场所,面积应不小于40m2。多人一池的,平均每位婴幼儿活动水面面积不得少于1m2。婴幼儿游泳场所应设有空气消*、空气温湿度调节、机械通风等设施。婴幼儿场所入口处应有“严禁肝炎、重症沙眼、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等患者进入”的明显标志。

四是消*保安全。婴幼儿游泳场所禁止使用含氯消*剂对游泳池水进行消*。通常婴幼儿游泳场所会选择聚六亚甲基胍等消*剂用于婴幼儿游泳场所的消*,既对婴幼儿的皮肤黏膜无刺激且保证了水质的消*效果。

对于水质监测不合格的13家单位,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将结合整改情况,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要求作进一步处理。市民在消费过程中如发现婴幼儿游泳场所存在卫生问题,请及时拨打卫生监督投诉举报,市卫生计生委将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