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印发通知,制定新冠肺炎流行期间餐饮业、宾馆酒店业、家*业、美发美容业、洗染业等5个行业的经营服务防控指南,进一步引导居民生活服务业有序开业复工。
通知指出,当前正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期,各类企业陆续复工复产,人员陆续返城,生活服务需求不断增加,保障市场供应的任务更加艰巨。为确保我市餐饮、住宿、家*、美发和洗染等居民生活服务业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结合我市实际,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制定了生活服务业有关行业经营服务防控指南,并印发通知。
通知要求,市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区防控指挥部加强行业规范指导。要参照各行业疫情防控指南,加强对居民生活服务行业疫情防控的规范指导,督促各行业市场主体制定防控方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管理。切实强化对居民生活服务业从业人员、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等管理,坚决杜绝疫情传播扩散。
通知要求,积极推动有序复工。要根据疫情形势,认真做好科学评估,稳妥有序推动餐饮、住宿、家*、美发和洗染等居民生活服务业市场主体有序开业复工,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要组织各行业市场主体认真学习防控指南,加强防控措施培训,督导各市场主体全面做好复工前自查和各项准备工作,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争取早开业、早复工。
通知要求,持续做好跟踪服务。要持续跟踪各行业市场主体复工运行情况,帮助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对营业过程中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督促其立即整改,对拒不整改落实的要责令停业整顿。要注重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和信息。
5个防控指南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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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流行期间餐饮行业经营服务防控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新冠肺炎流行期间,符合辖区有关部门要求,允许对外营业的餐饮市场主体加强卫生安全和疫情防控。
二、基本要求
(一)各市场主体,须成立防控工作小组,制定应急方案,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建立报备制度。
(二)防控工作小组应由第一负责人或指定专人全面负责,设计有效的应对反应工作流程。
(三)各市场主体,要全面掌握上岗员工假期动态(员工去过哪里,是否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并登记汇总。有疫情发生地区生活史、旅行史以及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等方面情况的员工暂不返岗。
(四)要求所有员工不得隐瞒自身疫情,对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以及与新冠肺炎患者有密切接触等潜在风险人员要及时报备,并要求员工暂不返岗。
(五)做好防护物资的准备。相关防护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医用外科口罩、医用消*水、酒精、紫外线空气消*灯、空调系统专用消*剂、洗手液等防护用品,配备红外线测温仪等。
(六)在疫情防控解除前,禁止接待大规模聚餐活动。
(七)疫情期间大量使用消*液体,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使用方法执行,避免消*液体接触到菜品、成品。
(八)严格执行扫码进入的规定。张贴“津门战疫”小程序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新冠肺炎流行期间,正常运营的洗染企业的卫生防护,保证企业的环境与设施卫生要求,保障员工和顾客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经营场所运营管理
(一)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健康管理。企业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应建立防控制度,做好员工信息采集工作,对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及与潜在风险人员密切接触的工作人员应及时隔离,医院就医,并向主管部门报备。合理安排从业人员轮休。
(二)加强宣传,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企业可通过视频滚动播放或张贴宣传材料等,加强从业人员和顾客对新冠病*感染的风险防范认知。开展疫情预防知识和防治措施的卫生健康教育培训,包括“六步洗手法”、防护用品使用、经营环境消*、通风、预防飞沫传播等内容。
(三)配备必需的疫情防控物资。按照员工的疫情防护需求,确保疫情防控物资配备到位。包括医用外科口罩、医用消*水/酒精,专用抗菌洗手液或免洗消*洗手液,防护手套等,还可根据需要配备防护服、护目镜等防护用品。
(四)严格执行扫码测温入场。在经营场所前张贴“津门战疫”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