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治疗白癜风首选医院 https://disease.39.net/bjzkbdfyy/250328/n9vcied.html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目录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制度
二、空调就餐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三、商场卫生管理制度
四、公用品消毒制度
五、卫生用品索证、验收制度
六、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治制度
七、公共场所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制度
八、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制度
九、水污染防范措施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健康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方可上岗工作。
(二)、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卫生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每两年组织从业人员复训一次。
(三)、建立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组织机构,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卫生检测机构进行体检,并上报应体检从业人员名单。组织漏检的从业人员补检和可疑阳性者复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率必须达到95%以上。
(四)、建立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的档案。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五)、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必须及时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岗位,治愈后方可恢复原工作。
二、空调就餐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一)、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二)、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并按国家规定进行复检和复训。
(三)、空调场所应有新风供应,新风入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应定期清洗或更换。
(四)、卫生间应有有效的独立的排气装置,间内应保持清洁卫生。
(五)、所有客用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查、清洁,电器设备机都必须安装带消毒的滤水器,以保证冰粒达到卫生要求。
(六)、空调就餐场所内设有明显禁烟标志。
(七)、室内应保持清洁卫生,室内不能有宠物进入,以保持室内空气清洁。
三、商场卫生管理制度
(一)、商场经营单位必须领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方能营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必须悬挂在显眼内。并按国家规定定期到卫生监督部门复核,逾期3个月未复核,原“卫生许可证”自行失效。
(二)、新建、改建、扩建或变更许可项目必须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并取得卫生许可后方能营业。
(三)、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和卫生设施必须符合GB-《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的要求。
(四)、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应建立和健全卫生档案。应协助、支持和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监测。
(五)、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并按国家规定进行复检和复训。
(六)、空调场所应有新风供给,新风入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应定期清洗或更换。
(七)、场内禁止吸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志。
(八)、大型商场应设顾客休息室或休息区,设污洗间和清洁工具存放间。
(九)、所有场所应保持场内环境清洁。
(十)、卫生间内应保持清洁卫生,应有有效的排气装置。
四、公用品消毒制度
(一)、公共场所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公用品消毒间,上下水设施齐全,配各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各类公用品消毒设施和保洁设施。
(二)、落实专人负责公用品的清洗、消毒工作。
(三)、供顾客使用的公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公用品的更换、消毒要有工作记录。
(四)、公共场所内公用品消毒方法符合卫生规范的要求,做到一洗、二消、三冲。
(五)、公用品须配备专用的保洁设施,经清洗、消毒后的公用品必须分类保洁存放。
五、卫生用品索证、验收制度
(一)、专人负责采购,采购人员要有相应的经历、资历及较强的责任心。
(二)、购买消毒产品,应向供货方索取国产或进口消毒药剂和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
(三)、客用消毒产品及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的采购设立专人验收并造册登记,遵循先入先出的原则。
六、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治制度
(一)、建立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治组织和机构,明确组织分工和职责。
(二)、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消除各种传染性疾病和其他有碍公共场所传染性疾病对人体的危害。
(三)、有计划地改造公共场所卫生设施,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和饮用水卫生的管理。
(四)、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疫情要及时逐级报告,并做好疫情报告登记。疫情报告告顺序为:顾客或从业人员、部门负责人、企业卫生管理组织、企业负责人、各地卫生监督所、卫生厅(局)。
(五)、对发生疫情的场所应做到及时消毒,其他场所隔周用有效消毒药剂进行消毒。
(六)、发现顾客患有传染病,立即进行隔离,配合卫生部门进行妥善处理。
七、公共场所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制度
为及时调查、处理本单位的突发卫生事件,查清事件原因,减少对人体健康造成的损害,制定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防方案。
(一)、为防止危害健康的突发公共场所卫生事件的发生,建立本单位传染病防治组织和机构,明确组织分工和职责,健全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件的报告制度。
(二)、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消除各种传染性疾病和其他有危害。
(三)、当公共场所发生以下突发公共场所卫生事件时,应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场所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单位负责人、及卫生负责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①生活饮用水遭受污染或饮水污染所致介水传染病的流行和中毒;
②公共用品用具和卫生设施遭受污染所致的传染性疾病和皮肤病:
③因使用清洁药品所致的毁容、脱发及皮肤病(包括过敏性皮炎及各种皮肤损伤);
④意外事故所致的:氯气中毒、CO中毒(包括煤气中毒)、CO2中毒等中毒事件。
(四)、发生卫生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停止相应的经营活动,及时抢救中
毒人员(事件病人),并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
(五)、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现场事故调查,控制事故蔓延。
(六)、卫生突发事件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撰写本单位事件总结报告,并上报有关单位和存档备案。
八、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制度
(一)、设专人负责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运转、保养等日常性卫生管理工作。
(二)、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
(三)、每年应对二次供水用水箱进行l—2次全面清洗、消毒,设立清洗、消毒记录,水箱清洗、消毒应按照卫生监督部门的有关要求,按规范程序进行,二次供水水箱的清洗、消毒工具及设备必须专管专用。
(四)、定期对二次供水的水质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存档。
(五)、二次供水设施必须加盖加锁,周围环境保持整洁、卫生。
(六)、及时发现和消除污染隐患,如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卫生监督部门。
九、水污染防范措施
(一)、二次供水确定一名主管具体负责,指派一名员工进行日常用水管理,该员工必须持有健康证。
(二)、二次供水水池、水箱必须加盖,并且上锁,防灰尘,小动物污染和人为投毒。
(三)、水箱、水池一年至少清洗一次,清洗单位必须有资质,并且取得水质化验合格证书。
(四)、一个月不少于一次对水箱供水水池的检查。
(五)、保持水箱、水池周围环境清洁、卫生,做到无污染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