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国各地高度重视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中的消*工作,以防范新型冠状病*可能经城镇下水道及后续设施进行传播和暴露的风险。为切实发挥城镇污水处理厂消*工艺效能,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的卫生学风险,降低消*副产物的环境影响,针对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普遍采用的加氯(次氯酸钠、二氧化氯)消*方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专项办特邀有关专家在总结相关课题研究成果、地方实际运行经验和工程性试验的基础上,研讨、提出城镇污水处理厂加氯消*设施的优化运行建议,供城镇污水处理厂相关专业人员参考和借鉴。
一、保障城镇污水处理厂消*设施正常运行
未经有效消*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中可能存留数量不等的病原微生物,随出水排入自然水体中,可通过直接接触、飞沫或气溶胶等途径传播,对人畜健康和水生态环境产生风险。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将病原微生物指标粪大肠菌群数列为出水基本控制指标之一,要求污水处理过程中必须进行消*处理。调研发现,目前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消*设施运行主要存在的问题是:部分污水处理厂消*接触时间不足、消*剂投加量过大和出水余氯含量过高等。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城镇污水处理厂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和规程,结合生产实际,在做好预处理、生物处理、深度处理等前序工艺单元运行管理的基础上,确保消*设施正常运行,并加强消*工艺运行条件的优化控制,有效灭活处理出水中的病原微生物,确保粪大肠菌群数稳定达到GB-标准要求。同时,应严格控制出水余氯含量,降低对后续受纳水体环境的影响。
二、合理确定消*药剂投加量和接触时间
为确保城镇污水处理厂消*效果,消*工艺环节应当保证一定的消*药剂投加量和接触时间,一般采用CT值(即接触时间T(min)×接触时间结束时消*剂残留浓度C(mg/L))确定各污水处理厂相应的氯消*参数,指导生产运行。鉴于目前我国尚缺乏针对粪大肠菌群数达标的普适性CT值数据,建议各地污水处理厂根据实际工艺运行摸索和总结适宜的CT值数据,以优化消*工艺运行。在当前疫情期间,可根据有效氯投加量、接触时间和出水余氯含量等参数调控消*效果,同时加强出水悬浮物浓度的控制,确保出水的粪大肠菌群数稳定达标。
我国《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提出“无试验资料时,二级处理出水有效氯投加量可采用6-15mg/L”。该项规定是依据年6座污水处理厂的加氯消*数据确定的,而我国现有污水处理厂的运行工艺和出水水质(如氨氮、SS、COD和粪大肠菌群数等)要求,与当时的条件相比有较大幅度提升,因此,消*所需加药量应做适当调整。实际运行中反映出污水处理厂消*药剂加药量与消*接触时间之间存在一定的相关性:在一定加氯消*接触时间范围内,接触时间越长,所需加药量越低。基于对大量污水处理厂加氯消*设施运行工况调研、实地分析检测以及相关文献梳理,发现执行GB-一级A标准的污水处理厂,消*接触时间≥30min时,有效氯投加量控制在2.0-4.0mg/L范围内,粪大肠菌群数可达到排放标准要求;消*接触时间<30min时,需适当增大有效氯投加量。城镇污水处理厂应按照GB-规定次氯酸钠和二氧化氯接触时间不小于30min。由于目前一些污水处理厂未设消*接触池,对于条件受限的污水处理厂,应尽量控制接触时间≥15min(15min内消*剂对粪大肠菌群的杀灭效率最快,时间延长后杀灭效率放缓);对于无法改变接触时间或通过管道混合的污水处理厂,则需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实验室模拟和生产性实验来确定具体投加量,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