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苏州市卫生监督所
对全市9家使用二次供水的单位
进行了抽检,执法人员检查了
二次供水水箱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二次供水水箱清洗后的卫生检测报告、
员工健康证明等内容
▲执法人员检查二次供水水箱盖是否关闭并上锁
同时,苏州市卫生监督所委托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抽检了二次供水的水样,检测项目为菌落总数、出水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总大肠菌群、游离性余氯等。经检测,1家二次供水单位水质不合格。
抽检结果公示如下注:水中游离氯过低,不能有效抑菌,存在细菌大量繁殖的隐患
针对上述不合格单位
执法人员已下达监督意见书
并要求相关单位严格按照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
《苏州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的要求
整改到位
切实保障市民的饮用水安全
卫监君提醒:
1、二次供水设施管理者应当加强对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建立水质检测和公示制度,定期进行水质检测,每半年至少一次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保证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清洗、消*后的二次供水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应当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检验合格;
3、二次供水管理者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的净水剂、消*剂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
来源:苏州卫监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