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教育部印发通知,深入贯彻*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统筹做好年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现正常、安全、错峰开学。
通知要求科学制定开学方案。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委和*府领导下,综合考虑疫情防控形势、*策要求和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年春季学期开学方案,及时发布开学通知,明确返校要求,分类有序做好学生返校安排。保证正常教育教学,确需线上教学的,要做好预案。
通知要求加强师生返校防护指导。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要统筹学校所在地和学生生源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疫情防控*策要求,分类妥善做好*策精准对接。多形式宣传疫情防控*策、健康教育知识与技能。教育引导师生返校途中有效做好个人防护,随身携带足量防护用品,主动配合交通场站做好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乘坐交通工具时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通知要求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要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多病共防,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策要求,细化完善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依法依规、科学精准、全面细致落实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精准掌握师生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适时动态调整防控举措,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施便捷的进出校门管理机制。深入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强化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等重点场所环境监测和消杀。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开展多场景应急演练。落实“四早”要求,与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建立协作机制。
通知要求切实强化责任落实。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要坚持和完善疫情联防联控机制,认真履行防控责任,确保疫情防控领导体制、应急机制、指挥体系高效运行。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区域统筹,加强*策部署、服务引导、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查,加大对条件薄弱学校改善卫生基础设施和防疫物资配备支持力度。
托幼机构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
(第三版)
为指导托幼机构加强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压实托幼机构防控工作责任,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落实“四早”防控措施,精准防控,制定本技术方案。
一、开园准备
(一)托幼机构的准备。
1.重视开园准备。托幼机构根据疫情形势和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策要求,做好新冠肺炎和冬春季高发传染病预防工作。继续落实和完善“两案九制”,有序开园。
2.落实四方责任。配合当地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落实好单位责任和家庭责任,做到防控职责到人。托幼机构负责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开园前必须做好防控知识与技能培训,并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
3.坚持联防联控。在教育和卫生健康行*部门指导下,托幼机构应加强与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辖区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教育、卫生、托幼机构和家庭“点对点”协作机制、监测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开园前托幼机构疫情防控业务指导、巡查和培训全覆盖。
4.做好物资储备。做好洗手液、消*剂、儿童口罩、体温计等防疫物资的储备。设置足够的盥洗设施,并配备足量的洗手用品。落实环境卫生和清洁消*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托幼机构全面清洁消*工作。按照标准设立观察室或临时隔离室,配备专人负责。
5.加强环境消*。开园前应对园内重点场所、公共用具和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彻底清洁消*,对户外大型玩具、门把手等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对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洗手间等各类生活、保育场所开窗通风。做好垃圾清理。
(二)教职员工、家长和幼儿的准备。
6.报备健康状况。所有教职员工和幼儿在开园前14天开展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含共同生活家属),并如实上报园方,配合学校做好开学返园的健康检查。对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应当及时就医,暂缓返园。
7.保持社交距离。开园前14天,家长做好幼儿看护和防护物资准备,减少人员来访,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园外公共场所需要佩戴口罩。
二、开园之后
(一)托幼机构管理要求。
1.重视入园排查。提前掌握教职员工和幼儿健康状况,做好健康观察。教职员工和幼儿每天入园时须测体温,无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方可入园。家长接送幼儿不入园,园门口设置1米线隔离带并配备疏导工作人员。
2.做好监测预警。严格落实幼儿早、中、晚“一日三报告”制度和点名制度,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缺勤、早退、病假记录,发现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幼儿需及时追访、登记和上报。在园晨午晚检时,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帽子和一次性手套。??
3.加强场所管理。坚持疫情常态化管理要求及不同场所的管理要求,加强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教师办公室、音乐室、医务室、卫生间及其他场所的管理和消*工作,定时通风换气。加强饮食饮水卫生,做好垃圾分类处理和消*工作,废弃口罩定点投放。门卫室设置快递专用区域,进行外包装消*,快递人员不入园。
4.加强活动管理。教师要相对固定,减少在不同单元群体之间流动重叠,尽量不举办聚集性活动。
5.均衡膳食营养。依据幼儿生长发育特点,每日提供充足的新鲜果蔬和奶制品,适量的鱼、禽、肉、蛋类等动物性食物,保证食物种类多样。严格进货渠道,严把食品质量关,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6.开展健康教育。通过多种形式面向教职员工、家长和幼儿开展预防新冠肺炎宣传教育。教会幼儿正确的洗手方法,培养幼儿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7.做好接种查验。托幼机构医务人员应当加强幼儿免疫预防接种证查验。
(二)教职员工、家长和幼儿管理要求。
8.落实健康报告。家长每日应如实向班主任老师报告幼儿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亲属的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如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及时上报就诊。
9.保持手部卫生。教职员工和家长应引导幼儿尽量不用手接触口眼鼻、经常洗手和注意咳嗽礼仪。
10.积极参加锻炼。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安排内容和形式适宜的体格锻炼,每日2个小时以上的户外活动,3岁以上幼儿至少1个小时的中等及以上强度身体活动。
11.落实个人防护。托幼机构教师、值守人员、保洁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食堂工作人员还应当戴帽子和一次性手套,穿工作服并定期消*。家长应在充分保障幼儿健康的前提下接送幼儿,途中做好防护。幼儿在园期间不建议戴口罩。符合接种要求的教职员工依法依规、知情同意、自愿接种新冠病*疫苗。
12.加强近视防控。引导幼儿养成科学用眼习惯,严格控制视屏时间。合理安排作息,确保足够的睡眠时间。
三、应急处置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