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疫指办发〔〕8号
各市(州)应对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省应对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和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推动实施《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发〔〕28号),按照四川省人民*府贯彻落实中央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部署要求的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促进全省生产生活秩序恢复,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现就做好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治站位,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坚决服从*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府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科学研判疫情,分区分级精准施策,依法依规全面抓好防控工作落实。要全面压紧压实责任,省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工作组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各项防控任务,各市(州)人民*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高效协调的指挥系统,进一步健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强化属地责任、单位责任、家庭责任和个人责任,充分调动一切必要的力量,全面落实分区分级防控策略和应对措施,坚决防止疫情在本地区扩散蔓延。要严明工作纪律,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坚决做到有令必行、令行禁止,以铁的纪律确保防控工作落实。要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对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府决策部署不力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的,依法依纪严肃问责。???二、严格落实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四早”措施,加强新冠肺炎病例、聚集性疫情、社区疫情的监测和报告。依托“群防快线”平台,加强主动监测,综合运用流行病学调查和大数据分析方法,及时发现可疑病例、密切接触者并进行追踪管理。加强病例诊断,医院和卫生机构实验室检测质量和诊断时效,做到“应检尽检”,及早确诊患者、排除疑似病例。严格规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加强流行病学调查人员系统培训和力量储备,为病例诊断提供流行病学依据。严格医学观察,对密切接触者实行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加强随访服务,对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者,医院诊治。???三、强化患者医疗救治强化首诊责任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门诊管理,发挥首诊医生作用,开展发热病人筛查,加强病例发现、确诊、转运和收治工作,确保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强化“四集中一远程”,严格落实“四集中”救治要求,所有病医院,所有重症及危重症病医院集中救治。全覆盖开展5G多学科远程会诊,提升诊疗时效。强化重症患者救治,落实专家驻点指导,加强重症、感染、呼吸等多学科协作,实行“一人一案”精准治疗,最大程度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及时总结推广有效诊疗方案,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提升诊疗效果。强化诊疗流程再造,严格落实门急诊“两分开”“两严格”,严格落实“住院主管医师防新冠肺炎责任制度”和“病人探视者严格限制管理及工作人员出入严格监测检查制度”,防止院内交叉传染。强化援湖北医疗防疫工作,各地和派出单位要加强援湖北医疗队、疾控队医疗物资和生活保障,进一步落实关心激励措施。科学开展救治和防疫工作,全面做好个人防护,努力实现“打胜仗、零感染”的目标。???四、全面加强联防联控加强分类指导,完善“六位一体”研判机制,加强疫情变化趋势研判,及时完善我省不同时期、不同地区防控策略和相应措施,提高防控精准性,防止疫情反弹。加强基层疫情防控,发挥村(社区)基层*组织、村民(居民)自治组织作用,实行网格化、地毯式管理,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全覆盖、无死角。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卫生员”培训,增强基层防控力量,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筛查、预检分诊及转诊,防止疫情在社区和农村地区传播蔓延。加强企事业单位防控,落实单位防控责任,强化厂医、校医职能,充分发挥疫情防控卫生员作用,积极防控疫情。加强重点场所防控,落实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医院、看守所、监狱、大型超市、客运场站等场所防控技术方案,严防疫情输入和内部传播,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加强重点人群防护,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医生团队作用,全面做好老年人群、孕产妇、儿童、学生人群、公共场所人员、基础疾病患者等人群的健康监测、教育和管理。强化个人和家庭防控责任,培养健康生活方式,减少聚餐聚会,倡导“口罩”文明。加强重点疫情处置,强化道孚县高风险地区疫情防控,落实落细“三个闭环”封控措施,严防疫情扩散蔓延,积极推动疫情风险等级向中低级转化。???五、做好防控全面保障强化物资保障,多渠道筹措医用防护用品,优先满足一线医卫人员防护需要。加强科研攻关,加快筛查和诊断试剂、疫苗等研发项目,推进新冠病*人血清抗体检测技术的应用,推动恢复期血浆、单克隆抗体和干细胞技术治疗研究。强化关心关爱,全面推进医务人员轮训轮岗,及时调整轮换诊疗一线医务人员。全面落实医卫人员工资待遇、临时性工作补助、职称晋升、子女入学等待遇保障。加强一线医务人员心理健康监测和心理危机干预、疏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先进的表彰激励。强化宣传引导和舆情监测,及时主动发布最新疫情,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依法处置故意制造、传播谣言的违法行为。加强防控知识普及,引导群众科学防护。大力宣传医疗卫生等各条战线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宣传疫情防控成效,凝聚众志成城抗疫情的强大力量。强化体制改革,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改革,健全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机制,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和应急储备体系,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基层医疗卫生和医疗机构公卫队伍建设。建立各行业卫生技术支撑和社会卫生员制度。强化法治保障,全面落实省人大《关于依法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推动《四川省公共卫生条例》地方立法。加强疫情防控相关法律问题研究,保障防控工作依法规范开展。加强*建引领,充分发挥*组织战斗堡垒和*员先锋模范作用。严明防控工作纪律,加强*员教育管理和日常监督,提高*治站位和大局意识,筑牢廉洁自律防线。???六、统筹推进卫生健康重点工作持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探索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机制。扎实推进健康四川建设,健全健康四川行动实施和考评机制,推进实施18项专项行动。全面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改革,加强深化医改“五项制度”建设,做好我省全国“五个改革试点”工作。做实“一老一小”健康服务。全力推进健康扶贫攻坚,聚焦“基本医疗有保障”,确保凉山州7个贫困县个贫困村顺利摘帽退出。积极推进医疗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创建,启动省级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医院绩效考核。着力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免疫规划、重大传染病、职业病防治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工作,加快公共卫生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推进医院医院提档升级,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推动中医药产业发展。统筹推进各项支撑保障工作,扎实做好“十三五”规划终期评估,加快推进“十四五”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前期研究。抓好*建和行风作风建设,医院*的建设,促进*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医德医风教育,严肃查处群众反映突出的行风问题。
????附件:1.四川省社区(村)新冠肺炎分区分级防控技术方案
??????????2.四川省新冠肺炎防控分区分级人员健康管理技术方案
3.四川省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新冠肺炎分区分级防控技术方案
4.四川省餐饮业新冠肺炎分区分级防控技术方案
5.四川省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新冠肺炎分区分级防控技术方案
6.四川省商场超市新冠肺炎分区分级防控技术方案
7.四川省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分区分级防控技术方案
8.四川省农业生产场所新冠肺炎分区分级防控技术方案
9.四川省工业企业新冠肺炎分区分级防控技术方案
10.四川省建筑工地新冠肺炎分区分级防控技术方案
11.四川省养老机构(老年福利院)新冠肺炎分区分级防控技术方案
12.四川省儿童福利领域机构新冠肺炎分区分级防控技术方案
13.四川省托幼机构新冠肺炎分区分级防控技术方案
14.四川省中小学校新冠肺炎分区分级防控技术方案
15.四川省大专院校新冠肺炎分区分级防控技术方案
16.四川省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新冠肺炎分区分级防控技术方案
17.四川省医疗机构新冠肺炎分区分级防控技术方案
18.四川省新冠肺炎防控“四早”技术方案
19.四川省医养结合机构新冠肺炎分区分级防控技术方案
20.四川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新冠肺炎分区分级防控技术方案
21.四川省监狱场所新冠肺炎分区分级防控技术方案
22.四川省戒*场所新冠肺炎分区分级防控技术方案
省应对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年3月5日
附件1
四川省社区(村)新冠肺炎分区分级防控技术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发〔〕28号)的要求,充分发挥社区(村)动员能力,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切实落实不留死角,制定本技术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低风险地区。实施“外防输入、严阵以待”策略,严格实行外来(返回)人员登记、体温监测和管理,及时公布周边和本地疫情分区分级情况和疫情信息,加强健康宣教,做好防护物资储备和环境卫生整治,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有序开放公共场所,一定时间内一定程度限制群体性聚餐和文体娱乐展销等人群聚集性活动。
(二)中风险地区。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严格实行人员进出管理和登记,逐步恢复交通运输秩序,有序组织企业自行复工复产,在积极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超市、商场、餐饮等正常营业,禁止集体性聚餐,暂停休闲娱乐场所营业,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待降为低风险地区后再开放。
(三)高风险地区。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策略,对社区(村)实行严格的封闭式、网格化管理,对人员进行全面排查登记,必要时对疫区、疫点进行封锁,实施严格的交通管制,严禁群体性聚集聚餐,除特殊行业外,暂缓复工复产,经批准营业的超市等要限制人流量,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和景区、旅游度假区等场所实行关闭。
二、社区(村)防控措施
(一)加强组织动员。社区(村)要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干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医生为主,鼓励居民和志愿者参与,组成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村)、楼栋(自然村)、家庭进行全覆盖,做到早期发现、有效隔离、防止传播。
(二)健康教育与监测。社区(村)、基层医疗机构和家庭医生团队要充分利用多种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营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我的健康我做主”的良好氛围。使群众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养成手卫生、多通风、保持清洁的良好习惯,减少出行,避免参加集会、聚会,乘坐公共交通或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时做好防护,戴口罩,避免接触动物(尤其是野生动物)、禽类或其粪便。在小区、单位、商场和公共场所等入口使用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非接触式)实施进入人员体温检测。
(三)做好信息告知。社区(村)及时向公众发布本医院信息,引导出现呼吸道症状无发热者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就诊,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新型冠状医院就诊。要求其出门应佩戴口罩并及时向所在单位和社区报备。每日发布本地及本社区疫情信息,提示出行、旅行风险。向辖区群众公布群防快线等服务热线平台,鼓励引导辖区群众积极参与。
(四)加强流动人员管理。社区(村)要告知公众实行外来(返回)人员信息登记备案。外来(返回)人员均须立即到当地社区(村)报告个人及家属健康状况和近期外出情况,接受社区(村)健康管理。低风险地区返(来)人员和持有《四川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的人员体温测量正常后可出行。未取得《四川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的中风险地区返(来)人员须自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来自疫情特别严重的湖北省的人员应当自到达目的地开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来自其他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应当自到达目的地开始实行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来自境外疫情较重的国家(地区)的入境人员应当自到达目的地开始实行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相关机构和社区(村)负责对高风险人员进行严格管控。社区(村)干部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采取入户、电话、视频等多种方式,对居家观察的中高风险人员进行每日两次体温、症状等健康状况监测。居家医学观察人员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要在家庭医生指导下,及时就近转诊医院排查并隔离。
(五)开展环境卫生治理。大力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社区(村)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居民小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滋生环境。设置居民废弃口罩定点收集垃圾桶。公共场所增设洗手、干手设施,提供肥皂、洗手液。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六)做好物资准备。医疗机构物资保障供应与管理,由专人负责,统一管理,统一调拨,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按照“分级、分类、定额”的管理原则,根据社区(村)或防控要求实施不同级别的防护措施,根据不同任务和工作人数定额发放相应防控物资。社区(村)和家庭备置必需的防控物品和物资,如体温计、口罩、消*用品等。居民(村民)物资保障通过电商下单、供应商配送等多种方式保障物资的采购。鼓励开展露天广场交易日常物资,超市限时限流营业,避免居民集中采购、取送物资。组织专人做好孤寡老人、残疾人、单亲家庭等物资的采购与配送。
(七)做好密切接触者、无症状感染者和新冠肺炎出院患者管理。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由本地疾病控制机构评估认定后,在当地卫生健康行*部门统筹安排下,社区(村)网格管理员和家庭医生团队共同参与,对密切接触者实行排查登记和14天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解除集中隔离后的无症状感染者实行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实行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基层医疗机构对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者开展每日体温、症状等健康状况随访,做好记录。发现发热、咳嗽和气促等相关症状,及时转诊至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
(八)做好消*工作。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社区(村)做好病例家庭、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消*,以及公共场所清洁消*。按照国家新冠肺炎防控方案有关消*指引,做好随时消*和终末消*。
(九)严格疫区管理。对划为疫区的社区(村),针对疫情和病例情况,因地制宜采取小区、楼栋封锁等措施,封锁期间该区域全部居住人员实行健康监测和居家隔离观察,不得外出。除工作必须和生活补给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疫区。
(十)限制人员聚集和流动。对划为疫区的社区(村),要限制或停止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的活动,关闭公共浴池、温泉、影院、网吧、KTV、商场等公共场所。必要时停工、停业、停课。
(十一)加强联防联控。部门通力协作,及时排查来自疫情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人员,提高社区摸排工作效率,快速追踪密切接触者,规范管理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等。通过视频滚动播放、张贴宣传材料、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