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目录》),以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管理,促进医疗废物科学分类、科学处置。
《目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年0月0日原卫生部、原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号)同时废止。
《目录》延续了原有的五个类别和特征,增加了分类的管理要求、收集方式、满足相应条件下的豁免管理等内容,同时明确了目录制定的依据和适用范围,提出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应当与处置方式相衔接,鼓励减少使用含汞的医疗器械,鼓励使用可复用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此外,还重申了部分废物的处置要遵照相应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等。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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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的盛装方法和收集管理有新要求
《目录》对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五类常见组分或废物名称进行了归类与细化,新增了收集方式,进一步明确了医疗废物的盛装方法和收集管理要求。
例如,规定了被污染的除锐器以外的废物均属于感染性废物;6周胎龄以下或重量不足克的胚胎组织属于病理性废物;明确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废弃标本的处理方法等。
此外,还补充说明了一些常见的废弃物不属于医疗废物,例如盛装消*剂、透析液的空容器等。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说明:因以下废弃物不属于医疗废物,故未列入此表中。如:非传染病区使用或者未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盛装消*剂、透析液的空容器,一次性医用外包装物,废弃的中草药与中草药煎制后的残渣,盛装药物的药杯,尿杯,纸巾、湿巾、尿不湿、卫生巾、护理垫等一次性卫生用品,医用织物以及使用后的大、小便器等。居民日常生活中废弃的一次性口罩不属于医疗废物。无风险或风险较低的医疗废物豁免管理
《医疗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规定了一些无风险或风险较低的医疗废物,在满足相应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
例如,安瓿瓶、导丝等在满足豁免条件时,可不使用利器盒收集,此举可明显减少不必要的利器盒使用。
《医疗废物豁免管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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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附表收录的豁免清单为符合医疗废物定义、但无风险或者风险较低,在满足相关条件时,在部分环节或全部环节可不按医疗废物进行管理的废弃物。编辑
任君飞责编
张秀丽
来源
国家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