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都市时报报道,8月2日,张先生4岁半的儿子出皮疹,便医院就诊。医院拿的药后就出现了狂躁、浑身通红的症状,还伴随着意识不清。下午4点,张医院,经接诊医生核实,孩子是因服用药物剂量过大,诊断是异丙嗪过量中*。药是散装放置在一次性药袋里的,药袋上由药剂师手写用法用量。张先生说“每日服用3次,每次应该是1粒,他写成了7粒,孩子妈妈就按照7粒给孩子吃的”。医院办公室主任伍凤琼称:“这个量,我们是有口头交代的。你没听清楚也行,但在你喂药的时候,是不是常识性地想一想,哪有吃七片药的。”
看到“医院”这种名字,下意识的用企医院,发现现在存续的是“医院有限公司”,该公司的企业信息中显示被“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处罚过,我就想看看具体处罚事项是什么,可惜不论是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